
員工反對監控時,第一小時決定這件事是被處理,還是被僵住。有效的不是說服,而是聽與記錄。
最初六十分鐘
- 先聽,不辯解。 問清楚到底在意什麼。通常混著具體顧慮(截圖、工時、私人使用)與模糊顧慮(信任)。
- 說明真實範圍,包括不記錄的東西。如果答案是「全部都記錄」,這場對話(合理地)就結束了。
- 不要當場開例外。 承諾「不會看你」會讓整個系統對所有人都無法說明。
- 把異議記錄下來:日期、內容、回覆。事情升高時,這是善意的證據。
- 給期限並做到。「週四書面回覆你」比在走廊上爭論有用。
不該做的事
- 回一句「這是合法的」就結束。合法與可接受是兩件事。
- 在本人不在場時討論他的異議。
- 當天下午就擴大範圍來「展現決心」。
一般資訊,不構成法律意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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